韩国轻微交通事故,正确处理方法
典型案例
A某驾车行驶在小胡同,看到前面一辆面包车驶来,就停靠在路边先让面包车过去。不料,面包车司机B某驾车不慎,经过时剐蹭了A某的车辆。B某下车看了看A某的车,见事故造成的损失不大就想离开现场。但见A某不同意,B某无奈叫了保险公司处理。可是A某发现,B某的保险公司只对物品损失进行处理,并没有接受对人处理。A某想找B某理论,但不知道该怎么维权。
剐蹭事故的法律性质
很多人在判断交通事故大小时,习惯性的通过表面现象来判断。但韩国法律上的交通事故并非如此,只要发生了任何形式的接触,都属于交通事故。而且交通事故中不仅存在物品的损失,必然也会发生伤者。哪怕是伤者在表面上没有任何损失,但在法律上依然具备伤者的“资格”。所以,轻微剐蹭也属于交通事故,剐蹭的车辆乘坐着人,这些人员也属于法律上的伤者。
法律要求的伤者处置方法
如果剐蹭等轻微交通事故中,伤者实际上没有任何损失,该怎么处置呢?对此法律有明确的要求。韩国《道路交通法》第54条规定,交通事故发生后,肇事者要对伤者采取必要的救护措施,并向伤者提供姓名、电话号码、住址等身份信息。前面讲到,交通事故中的伤者不以表面现象来判断,因此剐蹭等轻微交通事故发生时,肇事者要给剐蹭车辆的司机和乘客,提供法律要求的措施。
拒绝接受对人处理的解决方法
综上,本案中B某剐蹭了A某的车辆,但只接受对物处理的做法是错误的。此时A某可以采取两种措施:1. 向警方报警。A某在发生事故后违反《道路交通法》第54条的规定,会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15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。2. 向金融监督院(금융감독원)投诉A某的保险公司。保险公司本应当无条件的对受害者接受对人处理,但违反了保险公司的义务,就可以向管理机关投诉处理。
文章来源: 芝麻旅行 http://www.zmlx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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