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韩国的同胞办卡领工资,可以吗?
典型案例
A某是持有结婚移民(F-6)居留资格的同胞。她平时乐于助人,看到周围的同胞们遇到困难,会无私的提供帮助。2019年,她认识了一位逾期滞留(又称‘非法居留’)中的老乡B某。B某想在一处工地干活,但由于身份的关系办理不了银行账号,于是求助A某帮其开一个收取工资的账户。A某没有多想,当时就给B某办了一个银行存折。但是在今年年初,警方突然传唤A某出席调查。
法律严格禁止转让银行账户
韩国的《电子金融交易法》明令禁止:任何人都不得转让本人名义的银行账户。这里所指的“转让”,并不仅限于有偿转让。也就是说,把本人名义的银行账户免费提供给他人使用也构成犯罪。所以不能出现一个银行账户有不同的使用人和名义人。根据法律规定,转让银行账户给他人和使用他人银行账户的人均会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。(不管处罚结果,原则上遣送回国)
转让银行账户的现实风险
现实中,银行账户的转让人和使用人严格保密,其实不会发生太大的问题。但是一旦出现一方“背叛”的意外,就容易受到刑事处罚。绝大多数情况下,银行账户的转让人不会选择自曝,但使用人容易作出不妥的行为。例如,看到网上有人高价回收银行存折时,经不住诱惑把银行存折兑换成现金。如果卖出去的银行存折用在了电话诈骗等犯罪,警方很快就能顺藤摸瓜找到银行账户的名义人。
转让银行账户,弊大于利
由于转让了银行账户之后,转让人无法直接控制银行账户,因此只能期待使用人“遵守规则”。但复杂的人性谁也不知道何时出现扭曲,在当今充满诱惑的环境下,使用人极有可能将银行账户用在不妥的地方。尤其是一些同胞借用他人银行账户,一开始虽然只是用来领工资,但不打算工作计划离开韩国前,就会把银行账户有偿转让给其他人。考虑到这些风险,我只能说:转让银行账户,弊极大于利。
文章来源: 芝麻旅行 http://www.zmlx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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